姚远继续说道:「至於第二条,就是关於『如何处置模仿犯』的议案。
「这条议案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肯定还要经过充分讨论的,而且我们会在下次游戏结束之後才投票进行表决。
「大家先简单看一看吧。」
【议案2:新增『社区审判规则』】
【社区玩家在给出『明确理由或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指控另一名社区玩家是『模仿犯』。】
【被指控的罪行必须是『模仿犯』,而非其他罪行。】
【社区将开启公审,讨论结束後,除『指控者』与『嫌疑人』之外的其他社区成员,将进行全员投票:『有罪』或『无罪』,并按照以下规则执行判决结果。】
【1.『无罪票≤2票』时,被指认为模仿犯的玩家将被『剥夺签证时间(剩余1周)并逐出社区』。】
【2.『无罪票=0票』时,『嫌疑人』将在社区内遭受即死惩罚。】
【3.『无罪票≥7票(超过半数)』时,『指控者』将被『诬告反坐』,後果取决於『有罪票』数量。】
【『有罪票≤2票』时,『指控者』将被『剥夺签证时间(剩余1周)并逐出社区』。】
『有罪票=6票』时,『指控者』将在社区内遭受即死惩罚。】
这两份议案的内容并不算多,分别写在两页纸上。
『社区发言规则』的那一页纸只有简单的五六行字,众人看得时间都不算长,很快就过去了。
但『社区审判规则』几乎被写满了一页,绝大多数玩家都露出震惊的表情,反覆阅读,确认细节。
何沁芸有些震惊地说道:「诬告反坐?怎麽还有这种规则?」
姚远显然猜到了众人的反应,他不紧不慢地解释。
「我觉得,不管『社区审判规则』的各种细则具体是什麽样的,有一点必然是我们社区所有玩家的共识:「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规则,当然也要受到极端的限制。
「不仅是对『嫌疑人』的处置要足够慎重,对於『指控』这个行为也必须足够严格。
「发起审判是极其严重的指控,如果不加限制,就很容易出现一些玩家因为私人矛盾寻找似是而非的证据并互相指控的闹剧。
「虽然这种闹剧不至於导致什麽严重的结果,但却会严重破坏社区氛围。
「虽然『社区审判规则』的议案代表着我们迈出了别无选择的一步,但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因此破罐子破摔,任由社区滑向无法挽回的深渊。
「在更多的时候,这条规则本身只是对模仿犯的一种威慑。
「就像在现实中,死刑是在极端严苛条件下才会生效的刑罚,它更大的意义在于震慑犯罪分子,让他们不敢肆无忌惮地做出那些惨无人道的极端恶行。」
姚远稍微顿了顿,继续说道:「简单来说,这条议案有多重限制。
「首先,必须是指控模仿犯,其他的任何罪行或矛盾都不能用这条议案来解决。
「其次,必须提出非常明确的理由和证据。
「最後,指控者在指控之前,必须自己掂量掂量能否获得超过半数的玩家支持。如果不能,就会有被『诬告反坐』的风险。
「——投票时,指控者和嫌疑人是不能投票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是12人投票,如果社区刚好发生了减员,人数还会更少。
「驱逐出社区的惩罚不会直接造成玩家死亡,所以标准相对宽松,也就是至少有三名玩家支持『嫌疑人』,他就不会被驱逐出社区。
「只在『全部投票一致』的极端情况下,才有可能会在社区内实施即死惩罚。
何沁芸追问道:「我之前就想问,非得要加入即死惩罚吗?
「如果只是踢出社区的话,没有在社区内杀人,性质就不一样了,是不是更好一些?
「」
姚远沉吟片刻:「你确定这样更好吗?
「假设这个嫌疑人真是模仿犯的话,他本来就打算杀光我们,并且他也有杀光我们的能力。
「我们费劲千辛万苦把他揪出来,全员投票一致认为他是模仿犯。
「然後我们就只是把他送到其他社区?
「等他稍微腾出手来站稳脚跟,继续设计点杀我们的死亡游戏?
「而且,如果模仿犯知道即便暴露,最後的结果也只是被送到其他的社区重新开始,他还有任何理由害怕吗?
「那样的话,这个议案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认为这有点像是『废死』的问题,或许有很多理由『废死』,但保留死刑只有一个理由就够了:死亡所带来的威慑效果是其他任何手段都无法替代的。
「在现实中废死本就不是个好主意,但现实中至少还有『永久监禁不得假释』这样的替代惩罚。但我们在社区中却根本做不到『永久监禁』。
「真走到那一步,除了死刑之外别无他法。」
何沁芸看着手中的议案,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确实。」
姚远补充道:「如果不是全员一致的投票,可能会触发『驱逐出社区』的惩罚。
「但如果剥夺全部签证时间的话,其实也等同於死亡,所以,可以考虑最终为嫌疑人留下一周的签证时间。
「这样等他到新的社区之後,至少还能参与一场游戏。如果在那场游戏中赚到了签证时间,还有可能活下来。
「或者,如果他的口才足够好,社交能力足够强,也能让新社区的玩家为他提供贷款之类的帮助。
「这是我认为在不杀人的情况下,最合适的惩罚了。
「当然,如果大家都认为要『除恶务尽』,不给对方任何报复的机会,那麽————也可以考虑将这个惩罚一并改为即死惩罚。」
众人暂时陷入沉默。
黄圣杰有些烦躁:「感觉好矛盾啊。
「一边担心在社区中杀人会引发滑坡、破坏社区底线,另一边又担心找到模仿犯不杀的话会埋下後患引发报复。」
秦诚点了点头:「其实,这个议题一旦提出来,就必然会发生极端化的趋势吧。
「我倒是觉得这两种惩罚措施大致合理。
「其他的方案无非就是全杀或者全放,那反而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
叶琳看向议案的其他地方,问道:「怎麽界定『明确理由或证据』这个概念?
「换句话说,到底提出什麽样的理由或者证据,才算是明确的?才能开启审判?
「审判是否开启由谁来决定?额外进行一次投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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