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下书小说网 > 龙族:从新三国归来的路明非 > 第一百三十六章 原来我也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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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撒从自己的床上醒来。

    他做了一个很坏很坏的梦。

    梦到他穿着品味极低的衣服,做了个品味极差的发型,骑着品味极差的摩托,在品味极差的音乐下跳了个品味极差的舞。

    完全没有道理的。

    梦到这些,简直就是比让他碰到十万杀人魔还要可怕和恐怖!

    毕竟他是一个究极中二病,他并不是很讨厌这个称呼,因为这说明他在中二里也是王者。

    这是对的,他凯撒就是这样的人,身边围绕着巨大的闪亮光环,就算是当乞丐,也是乞丐中的霸主。

    但品味极差五连发还是太难顶得住了。

    然後他起床,梳洗完事儿後穿好衣服,走到了楼下。

    诺顿馆同时是学生会的活动地。

    凯撒爷并不是租不起额外的用地,毕竟他可是还直接租下安铂馆然後全都送路明非当酒窖了。

    他选择诺顿馆同时兼顾这两个用地的原因非常之朴实。

    朴实到就只有两个字。

    「牛逼。」

    因为诺顿馆是最牛逼的馆,所以最牛逼的他住在这里。

    因为诺顿馆是最牛逼的馆,所以最牛逼的他的最牛逼的社团自然也是要在这个最牛逼的地方活动。

    他所有的东西都得是最牛逼的。

    除了最牛逼的路明非不在学生会之外,他卡塞尔学院成就基本就是完美。

    但不在学生会反而更好。

    因为征服来的东西才更有成就感,男人生来就是要攀登高山的。

    路明非这座高山就像是诺诺一般是一座配的上他这样的男人来攀登的高山。

    当然他的性取向没有问题,他只是很牛逼。

    而凯撒这样全身写满了牛逼,牛逼er,牛逼est的男人答应了要参加学院之星这样的盛事,自然也要搞出来最牛逼的东西。

    说起来,昨天他吩咐了一下选一身好看衣服,也不知道搞得怎麽样了。

    於是凯撒走到了楼下,然後他看到一副铠甲。

    巨大的金色铠甲,上面点缀着宝石蓝的花纹,两个肩甲看上去像是路明非喝酒用的酒坛,能把他的脑袋装下。

    「这是什麽?」

    「这是老大你参加学院之星用的衣服啊,帅不帅?我们全社团成员一致通过的。」

    凯撒盯着那副铠甲。

    巨大的金色肩甲在灯光下闪着一种「我不是衣服我是信仰」的光泽,宝石蓝的纹路像是刻意挑衅所有低调的人类,连膝甲都夸张到像是能在走廊里刮出火花。

    他心里忽然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谁做的?」

    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很平,但学生会的成员们集体下意识地看向了某个方向,像是一群士兵听到将军问是谁开的火」,所有人都想活命。

    ..

    然後那名成员硬着头皮开口。

    「是诺诺姐做的,老大。」

    哦.

    这就不奇怪了,这就不奇怪了。

    原来是诺诺做出来的啊,哈哈哈哈哈。

    凯撒脸上没有笑。

    但他心里确实笑了一下。

    是那种「我就知道」式的笑。

    诺诺这个人,做事从来不按常理。

    她把整活当成第一优先级,把会不会把人送走当成第二优先级,至於会不会被当事人打死—那得看当事人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很遗憾,这一点她从来不怕。

    凯撒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指了指那副铠甲。

    「所以这到底是什麽铠甲?」

    学生会的成员们立刻像是终於等到这一刻一样精神抖擞!

    其中一个戴眼镜的家伙往前一步,声音带着一种「我终於能把宅知识变成政治资本」

    的激动。

    「老大!这是《Fate》系列里吉尔伽美什的铠甲!」

    凯撒...

    他很想说他问的是「这是什麽风格、什麽场合能穿、为什麽肩甲像酒坛」之类的问题但从这股货开始,後续站出来的几个宅宅显然已经进入了不可打断的演讲状态。

    「吉尔伽美什!」

    「人类最古的王者!」

    「黄金律!王之财宝!金闪闪!」

    那人说到「金闪闪」三个字的时候,甚至还下意识地抬手比了个不知所谓的手势。

    「老大你想啊!」

    啊,他想麽?他想什麽?

    几个宅宅非常之兴奋的开口。

    「金闪闪是最古的王者!他是王者你也是的王者!你们都是王者!」

    「而且他全身金色,闪耀,霸气,目中无人,你也」」

    凯撒的眉头跳了一下。

    目中无人这个词被对方说得像是赞美,听起来非常微妙。

    他抬手打断。

    「停。」

    凯撒看着那名成员。

    「你确定这是适合我,而不是适合路明非?」

    毕竟路明非确实是霸气,毕竟他可是连斩二龙的学生。

    斩完就躺在长江上飘着,大伙儿去打捞他的时候,路明非的眼睛里写满了啊就这样啊好无聊啊」的感情色彩。

    霸气,目中无人,甚至连龙都没有。

    至於闪耀,他雪白的大定确实很闪耀。

    那名成员愣住了。

    他显然没想到在「金闪闪=王者=凯撒」的公式里,会突然出现一个变量叫路明非。

    这凯撒真是老糊涂了,居然把路明非安进来。

    可他又没法否认,因为路明非确实很像那种因为目中无人所以用数值直接碾过去的人0

    毕竟路明非经常这麽干。

    他们依稀记得路明非在体育课上跟老师对练太极然後把正打算用四两拨千斤教教路明非的老师给肘飞了。

    嗯,霸气,目中无人。

    於是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开口。

    「不一样的,老大。」

    「金闪闪的核心是王者的感觉,而你,你也很有王者的感觉啊!!!」

    其他宅宅附和着。

    「是啊老大!金闪闪是人类最古最强的中二病,你是现代最强的中二病!最古vs最今!这个角色舍你其谁啊!!!」

    啊,合着是在这几等着他呢,其实什麽乱七八糟的都是掩饰,单纯就只是因为他是中二是吧。

    那还挺有意思的。

    凯撒沉默了。

    他倒是很哈哈大笑的然後承认下来,说哎呀!你们果然是看对了我,我就是最强的中二病啊!

    但他看着那副铠甲,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昨晚那个品味极差五连发的梦,这会儿成真了。

    可能是预言。

    而且预言的始作俑者,还是一位古灵精怪的小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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