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火慢焖的间隙,江炎开始处理配菜。
一截白嫩粗壮的莲藕被江炎放在案板上,用刀背敲去两端的藕节,再削去外皮,露出的藕肉是温润的米白色、
手腕一转,刀光如飞。
「哒哒哒哒一片片厚薄均匀的藕片,整整齐齐地码落在案板上。
切好的藕片被江炎丢进一旁装满清水的盆里,轻轻搅动了几下。
将藕片中多余的淀粉泡出来。
换了两回水,直到水变得清澈,才把藕片捞出来,沥乾水分。
灶上的油锅已经烧到了七成热,沥乾水的藕片轻轻滑入油锅。
「滋啦!」
油花欢快地跳跃起来。
藕片在热油中迅速定型,浮起一层细密的金黄色油泡。
江炎手持长筷,耐心地把藕片拨散、翻面————
直到藕片呈现浅金色,江炎用漏勺捞出藕片,沥去余油,倒在吸油纸上。
再捏起一小撮细盐,均匀地撒在刚出锅的藕片上。
盐粒落在藕片滚烫的表面,随即化开,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炸藕片完成,江炎随即接过须佐切好的土豆片,将其下入油锅中。
土豆片在油锅中慢慢膨胀、蜷曲,从嫩黄炸成通透的浅金色。
等到土豆片的边缘微微翘起、变得酥脆,这才捞出来控油。
剩下的配菜,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红薯洗乾净,直接上锅隔水蒸。
等到用筷子一戳就能轻松穿透,粉糯的红薯便熟了。
把红薯从蒸锅里夹出来,放在一边晾着,等不烫手了再剥去外皮,露出里面温润的红薯肉。
胡萝卜则切成片,下锅焯水;圣女果则清洗乾净,用刀对半切开————
等处理好配菜,汤汁也已经收得差不多了,浓稠地裹在肉排上,泛着深紫黑色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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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盖边缘冒出的热气,也从一开始的浓郁酒香,变成了一种更为内敛、更为醇厚的复合香气。
关掉火,掀开锅盖,一股浓郁到几乎要让人沉醉的香气,轰」地一下涌了出来。
红酒的浆果甜香、高汤熬炖之後的肉鲜、怪人细胞那股深邃、幽深的独特鲜香————
江炎深吸了一口气,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过来一个宽大的纯白色圆盘。
将怪人细胞肉排,用勺子盛到盘子内,肉排吸饱了汤汁,变得饱满圆润,表面那层深紫黑色的酱汁,泛着绸缎般的温润光泽。
紧接着,把炸土豆片、炸藕片码放在肉排的一侧。
随後是对半切开的圣女果,粉糯的红薯、脆爽的胡萝卜片,分别点缀在盘子上。
最後,取来新鲜的迷迭香嫩叶,放在一旁。
红酒焖怪人细胞,完成。
院子里,神乐几人早早就坐到了餐桌旁,眼巴巴地看着江炎端着盘子走了过来。
江炎给每人送入了一份,随後拿起餐叉,环视了一圈。
「开动吧。」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开始动手。
江炎自然也是不甘示弱,用刀叉快速切下一小块肉排。
肉排吸饱了红酒汤汁,一刀切下去,甚至能感觉到一种轻微的、胶质特有的弹性。
刀刃划过的时候,肉排里还渗出了一些深紫色的酱汁。
把一小块肉送入口中。
最先在舌尖炸开的,是红酒经过长时间加热之後,变得异常柔和、圆润的微涩,带着浓郁饱满的果香。
紧接着,是怪人细胞的肉质。
完全没有普通肉类的纤维感。
不像是在吃一块肉,倒像是在吃一块极其顺滑的、熬到浓稠的花胶。
牙齿轻轻一咬,胶质便在齿间微微一颤,随即铺满了整个舌头。
软糯,却又不失嚼劲;弹牙,却又毫不费力。
味道方面不像普通牛肉那样带着粗犷的肉香,也不像海鲜那样带着海水的咸鲜,而是厚重的、幽深的,带着绵长的回甘。
这股回甘从舌尖开始,顺着喉咙一路滑下去,最後在胃里化作一股温热的、舒适的暖流,快速扩散到全身。
江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味道比他预想的还要好。
再次切了一块肉排,这次江炎没有直接送入口中,而是放在炸藕片上,将两者一同送进了口中。
「咔嚓。」
炸藕片在齿间碎裂,其酥脆的口感,和怪人细胞胶质的软滑,形成了一种近乎奇妙的对比。
一边是轻盈的、乾脆的、带着油炸香气的脆;一边是厚重的、软糯的、带着红酒鲜味的滑。
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在口腔中交织、碰撞,层次一下子就丰富了起来。
江炎又夹了半颗圣女果,和肉排一起咬下。
圣女果的汁水在口中爆开。
清爽的酸甜,恰好冲散了红酒焖肉在口中残留的一丝厚重,让味道变得通透起来。
接着江炎叉子叉起一小块蒸熟的红薯,在盘子里的深紫色酱汁里裹了一圈,送入口中。
红薯本身的粉糯、香甜,遇上红酒酱汁的微涩、微酸,两种风味在舌尖上奇妙地达成了平衡。
在这一口一口地品尝之中,江炎能清晰地感觉到,他体内的美食细胞正在变得活跃起来。
贪婪地吞噬着怪人细胞中蕴含的能量。
美食细胞似乎————很喜欢怪人细胞这种食材。
江炎忍不住微微眯起了双眼。
别墅外的半空中。
大炯眼」的分身把从江炎等人料理怪人细胞并品尝的全过程,一丝不落地,传回了Z市的地下深处。
大炯眼看到了江炎把怪人细胞切成肉排,用小火慢煎,倒入红酒,盖上锅盖。
看到」了江炎五人吃下了怪人细胞,并露出了满足神情。
大炯眼沉默了很久,随後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遗憾。
「还真是————有些可惜呢。」
对於来历不明的怪人细胞,江炎确实吃下了。
可确实把怪人细胞完全做熟之後,才吃下去的。
经过高温加热,怪人细胞已经不再具备将人类转化为怪人」的能力。
江炎吃下的,只是一道————味道不错的菜而已。
失败了。
然而大炯眼并没有感到意外。
至少江炎选择吃下了怪人细胞,而不是将其丢掉。
「有意思。」
「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既然敢吃的话,那就送更多的怪人细胞过去。」
虽然制作怪人细胞并不是那麽容易,但也不缺。
更何况,一旦成功把江炎转化成了怪人。
收益,可就太大了。
大炯眼」最看重的,不是江炎的战斗力,而是他的传送能力。
有了这份能力,怪人协会的行动范围、攻击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她也很清楚。
频繁地送怪人细胞,很可能会引起江炎的警惕。
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送得太多,傻子都能看出来不对劲。
所以,大炯眼」只准备再尝试一两次。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并不知道,江炎其实早就摸清了怪人细胞的底细。
如果大炯眼」知道江炎从一开始就知道怪人细胞的效果,她绝对不会再做这种无用功。
但她并不知道。
「如果还是不行的话————」
大炯眼的巨大的眼球中闪过一丝厉色。
让江炎主动生吃怪人细胞只是最简单、最省力的一种尝试。
如果尝试失败了,她也有後备计划。
那就是在江炎离开别墅、处理怪人的时候,派出协会里的龙级怪人,抓住江炎身边的神乐四人。
强行让他们吃下怪人细胞,把他们转化成怪人。
然後,利用他们,去解决江炎。
毕竟,江炎总不会防备身边的人吧!
至於为什麽不直接对江炎本人出手。
主要是大炯眼很清楚。
凭藉传送能力,江炎只要想跑,就算她把怪人协会所有的龙级怪人全都派出去,也绝对留不住。
一个传送,就能瞬间出现在几百上千公里之外,上哪儿追去?
这种对手,正面硬刚是最愚蠢的做法。
「我倒要看看————」
「你这位「美食家」,能撑到什麽时候。」
他们怪人协会可是还处在暗处,在江炎没防备的情况下,解决他顶多也就是需要花些时间而已。
对此,大炯眼」可是很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