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明没有回答。
他看着姜眠,脸上还维持着体面:“姜眠,现在撤诉还来得及。”
姜眠看了一眼法院大门:“梁总,您站在这里说这句话,多少有点不尊重建筑功能。”
旁边有记者没忍住笑出声。
梁启明脸色一沉。
盛华法务立刻挡在前面:“姜小姐,请不要在法院门口进行舆论表演。”
姜眠点头:“同意。我们进去说法律。”她转身进门。
秦昼跟在她身侧,叶思宁已经在安检处等。
傅安衍的车停在路边,他没有下车。
姜眠进门前回头看了一眼。车窗半降,傅安衍坐在后排,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他朝她点头。
姜眠收回视线,走进法院。
庭审开始后,盛华方先陈述。
他们强调合同有效,姜眠在合约期内私自接洽影视项目和商务活动,严重违反经纪协议,应支付违约金八千万。
法官问:“八千万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盛华法务递交材料:“包括公司培养成本、宣传投入、商务损失、影视资源损失及艺人违约造成的预期收益损失。”
法官翻了几页:“培养成本具体明细?”
盛华法务说:“详见附件。”
法官继续问:“附件中有一项三年前电影项目资源置换费用,该项目受益人为陆景知,为什么计入姜眠违约成本?”
盛华法务停了一下。旁听席上有人低头记笔记。
梁启明脸色微变。
盛华法务说:“该项目属于公司整体资源运作,姜眠女士当时自愿配合签署补充协议。”
叶思宁立刻起身:“我方不认可。第一,该项目实际受益人与姜眠无关。第二,所谓补充协议存在重大误导和显失公平。第三,我方已提交聊天记录和录音,证明盛华及陆景知曾向姜眠承诺该项目不会由其承担成本。”
法官看向盛华方:“对方提交的聊天记录,你方是否认可真实性?”
盛华法务说:“需要鉴定。”
叶思宁说:“我方已提交原始设备,愿意接受鉴定。”
法官记录后,继续问盛华:“对外合同与内部补充协议为何分开签署?内部补充协议中的收入扣款是否向艺人充分说明?”
盛华法务额头出了汗:“这是行业惯例。”
法官抬头:“请回答法律问题,不要回答行业惯例。”
旁听席安静下来。
姜眠坐在原告席,低头翻材料,嘴角压住。
秦昼在旁边轻轻咳了一声,提醒她别太明显。
盛华法务硬着头皮说:“公司有告知。”
叶思宁递交录音文字稿:“录音第四段中,盛华负责人明确表示,对外合同给监管看,内部补充协议按公司规矩走,并要求姜眠不要追问。该表述足以证明盛华存在规避审查和未充分说明的主观意图。”
法官接过材料。
梁启明的脸色彻底难看。
盛华方申请不公开播放录音,理由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叶思宁反驳:“该录音涉及合同效力和收入扣划,不属于依法应保护的商业秘密。即便涉及隐私,也可在庭内核验。”
法官短暂合议后,允许庭内播放关键片段。
录音响起,梁启明的声音清清楚楚:“艺人都这么签。对外那份给监管看,对内这份按公司规矩走。你不懂就别问。”
播放结束,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法官问盛华方:“录音中的声音是否为梁启明?”
盛华法务看向梁启明。
梁启明握紧手,他说:“时间太久,我需要核实。”
姜眠抬眼。
叶思宁说:“我方申请进行声纹鉴定。”
法官准许。
接下来,叶思宁围绕违约金条款发问。
“姜眠签约盛华期间,实际获得影视主角资源为零,A级商务为零,公司所谓培养成本中,超过百分之六十无法对应到姜眠本人。盛华却主张八千万违约金,明显过高。”
盛华法务说:“艺人近期热度大幅上升,提前解约会造成公司预期收益损失。”
叶思宁反问:“姜眠近期热度上升,是因盛华安排资源,还是因她自行参与综艺、周予白导演选角及公众事件形成?”
盛华法务又停住。
秦昼低头写了几个字,推给姜眠看。
【他想说是公司培养,又怕问资源明细。】
姜眠回了两个字:【憋着。】
法官问盛华:“你方是否能证明姜眠近期主要资源由盛华促成?”
盛华法务翻材料。翻了半天,只找到几份早年站台、低价网剧和杂志内页。
叶思宁递交《长夜无声》选角沟通记录。
“《长夜无声》由周予白导演团队直接接洽姜眠及秦昼,与盛华无关。盛华在本案起诉前后未对姜眠提供实质经纪服务,却仍以全额违约金主张控制艺人职业自由。”
法官记录。庭审持续两个小时。盛华从一开始的强硬,逐渐变成被动解释。
八千万违约金被一项项拆开后,连旁听记者都看明白了,这里面有大量无法自洽的账。
休庭期间,姜眠走到走廊喝水。
梁启明走过来,秦昼立刻挡住。
梁启明压着火:“姜眠,你真要把事情做绝?”
姜眠放下水杯:“梁总,您现在说话很像输了牌还怪牌桌。”
梁启明脸色铁青:“你以为解除合约就结束了?娱乐圈不是法院说了算。”
姜眠看他:“这句话我建议你再大声点,让记者也听听。”
梁启明闭嘴。
叶思宁走过来:“姜眠,准备进去了。”
姜眠转身前,说了一句:“梁总,八千万你要不到了。后面该我算账。”
梁启明盯着她背影,手指发紧。
下午,法庭围绕解除合约进行质证。
盛华试图证明姜眠严重违约。他们列举她公开分手、直播发言、拒绝公司安排的商务等行为。
叶思宁逐项反击。公开分手属于个人情感关系,不构成经纪合同违约。
直播发言涉及对不实舆论反击,盛华无法证明实际损失。
所谓拒绝商务中,有两项活动未提供正式合同,一项活动现场存在陪酒风险,姜眠拒绝有合理理由。
法官问:“盛华是否为姜眠缴纳相关收入分成?是否定期提供账目?”
盛华法务说:“有内部记录。”
叶思宁说:“我方从未收到完整账目。且法院保全资料显示,多份收入代收确认表签名疑似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