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下书小说网 > 假皇女误闯天家,全皇朝惊艳沦陷 > 第138章 封狼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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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里倏尔一静。

    烛光迎风摇曳,将窗纸上那丛海棠的影子扯得忽近忽远。

    卫祯骤然抬眼,细长的凤眼上扬斜飞,眸色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怔愣。

    两年前,齐人率兵进犯大魏北境,连破三城,朝野震动。

    彼时崔玄聿尚未入中书省,以萧山道行军大总管之职,率萧山军五万北上御敌,最终于封狼谷前截杀齐人十万大军。

    魏、齐两国相争多年,封狼谷战役不仅是大魏立国以来打得最漂亮的一场战,也是崔玄聿行军履历里最负盛名的浓墨一笔。

    当时封狼谷为主战场,左右峡谷还有两个分战场,战事胶着了半个月,最终卫掣的藩王军因决策失误,被齐人绞杀,致使左峡谷战场彻底沦陷。

    若是右翼再破,崔玄聿便会腹背受敌,五万萧山军将会被十万齐军绞杀殆尽。

    眼看危急存亡之际,兰郡领军率领三千兰郡骑兵强行突围,不仅将齐军副将斩于马下,还以一军之力抗两翼,足足撑了三日,为最后的封狼谷大捷送上了最有利的东风。

    捷报传至盛安时,满朝振奋,元熙帝有心笼络世族,便将这不世之功归于崔玄聿一人之身,对另外两军只是例行嘉赏。

    当时兰郡传来的授封名单只有上官琮的名字,是以朝野内外都理所当然以为那日领兵突围便是上官琮。

    没想到,竟另有其人。

    卫祯皱了皱眉,“你方才说她多大?”

    禄存:“说是十六。”

    他不敢说得太死,要知道这还是两年的事,也就是说一个十四岁的少女仅凭三千骑兵就守住了封狼大捷的阵眼,这事说出去谁会信?

    难怪这么多年,兰郡都不曾来盛安讨公道。

    慕容橙心忽然想到诱饵之事,脸色凝重了几分,“殿下,这是不是有些太荒唐了?十四岁的年纪,便是崔玄聿也做不到。”

    “荒唐?”

    卫祯扯着嘴角,转头看了过来,“锦衣卫、九星八人、还有一群不知所谓的江湖术士,你们联合围剿,封城屠民,尚且动不了她一根手指,这不荒唐?”

    “她抢了血书,还敢去江都盗账目,入了盛安不好好躲着,追着孤杀,这不荒唐?”

    卫祯的眼神骤然转冷,“我看真正荒唐的是你们这些蠢货!屡屡失败还不知忌惮,连底细都没查清楚就敢出手,本宫的脸都被你们丢完了。”

    “殿下说的是,属下知罪。”

    慕容橙心从未见过太子如此慎重对待过谁,已然看出异样,不敢再争辩。

    卫祯冷哼了一声,站起身拿起案上的书对着她的脸上丢了过去,“别怪孤没提醒你,这一局你若再输便会没命。”

    说罢,转身出了书房。

    “是。”

    慕容橙心没敢躲,书从她脸上滑落,啪嗒一声掉在膝边的金砖上。她低着头,睫毛颤了颤,将眼底那点晦涩逼了回去。

    她暗暗吐了一口气,弯腰捡起地上那本书,待看见上面的字时,眼里的暗涌瞬间悬停。

    《九霄牡丹记》?!

    慕容橙心原以为太子摔过来的会是哪部兵法策论,或是先帝御批的奏章汇编,没想到竟然是本话本子?

    她难以置信,翻开封皮,匆匆扫了一眼,确认过后一脸古怪地看向殿外。

    殿下放着三千字的策论不写,看了一天的话本子,这是何意?

    *

    翌日,盛安落下了立夏以来的第一场雨。

    雨点砸在瓦檐上噼噼啪啪连成一片,雨水顺着瓦檐汇成线,滴滴答答地落在泥地上,砸出一排密密麻麻的小坑。

    卫芙宁立在窗前,手里捏着半块干粮,慢慢地嚼着。

    半敞的窗扇将雨声放进来,也放进来一股潮湿的凉意,雨水沾湿了她的袖口,她也不在意,目光幽幽望着巷口的那棵老槐树,不知在想什么。

    良久后,她将最后一口干粮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转身走到屋角。

    季无忧蜷缩在角落里,缠在身上的奠布被血浸透,干涸后硬得像一层壳。他弓着腰身一动不动,若非胸腔微微起伏,乍一看还以为死透了。

    卫芙宁用脚踢了踢他的腿,“还是不说?”

    季无忧的睫毛颤了一下,缓缓撑起一条眼缝,充血的瞳孔慢慢聚焦,待看清眼前的灰靴,又默默闭上了眼。

    “杀了我。”

    卫芙宁沉默片刻,抬脚踩住他的右小腿。

    季无忧的身体本能地绷紧了,卫芙宁脚尖抵着尺骨断裂的位置,用力往下一踩。

    “咔嚓。”

    这根骨头两个时辰前才接上,现在又被踩断,这种痛渗入骨髓,正常人根本承受不住,

    骨节复位的声音就像折断一根枯萎的腐枝,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脆。

    “啊!”

    季无忧的身体猛地弹了起来,在半空中僵了一瞬,瞳孔涣散直接晕了过去。

    这么脆皮?

    卫芙宁神色淡淡,转身走到桌边。

    木桌上搁着一只竹篮,篮子里铺着一层软软的棉絮,棉絮上卧着一只金丝蚕虫,通体金黄,半透明,像一颗被日光融化的琥珀。

    她曾在一本残破蛊书里见过这种虫,它叫金丝蚕,以百草为食,以毒物为引,不通人性,却对气味有着近乎偏执的记忆力。

    书中的原话是“能辨千人气息,万里不差”,原本她还不信,直到那个老道士用这只小金蚕找到了她。

    老道已死,这个宝贝自然就是她的了。但书里说,要想金丝蚕重新认主,必须清空他对上一任主人留下的气味记忆,是以半个月间,她每日都会来给金丝蚕喂药。

    卫芙宁从袖中摸出一颗药丸,丢进竹篮。

    金丝蚕原本在竹篮睡觉,闻见药香立马睁开了眼睛,触角在空气中探了探,打着滚扑向药丸。

    看得出来,它很喜欢这个味道。

    “看好家。”卫芙宁的口气像在吩咐一个老仆。

    金丝蚕虫抬起头,触角朝她的方向晃了晃,像是在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抱着药丸啃。

    卫芙宁换上男装,披着蓑衣推门而出,雨还在下,街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没人留意她。

    季无忧骨头硬,短时间内只怕不会松口,她不能干等,必须做两手准备。

    云想阁里定然有陶五娘的衣物,不如试试金丝蚕的本事。

    东市距离槐树巷不过两条街的距离,卫芙宁脚程快,不到一刻钟便到了云想阁。

    但令人意外的是,云想阁的白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下了,门板卸下来了,整整齐齐地码在墙边,露出里头黑黢黢的铺面。

    几个伙计进进出出,抬着木桶、扛着扫帚,正在洒扫清洗,像是在准备重新开张。

    门口聚着一小群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铺子里头,一个穿靛蓝褙子的妇人正指挥着伙计搬货,声音又脆又亮,中气十足。

    卫芙宁站在人群外面,目光逡巡了一圈,见孙三也在其中,稍稍思定,上前招呼,“孙掌柜。”

    孙三见是卫芙宁,脸上扬起热络的笑,“卫小哥,你怎么在这?今日没有当差?”

    “原本是听主人差遣来买胭脂水粉的,不想云想阁都换铺面了,掌柜,你知道陶掌柜她们搬哪去了吗?府上贵人指名要她家的胭脂。”

    孙三脸色微变,拉着卫芙宁往角落走,小声道:“小郎还是换一家吧,这盛安城只怕以后都没有云想阁了。”

    卫芙宁故作疑惑:“这是何意?陶掌柜要离京?”

    “若能走那就好了,我听别人说,太子前日芙蓉池设宴,特意请了云想阁画牡丹妆,结果陶掌柜画出的牡丹图与之前的不同,太子不满便将人扣下了,听说今晚又要设宴,若是陶掌柜还画不出,整个云想阁都会被问罪。”

    卫芙宁,“哪来的消息?”

    孙三微愣,抓了抓头:“这可就说不清了,反正商户里面都传开了。”

    闻言,卫芙宁扯了扯嘴角,眼底闪过一丝嘲讽。

    不知死活的东西,还敢给她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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